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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、限制进出境物品表

作者:PostElbe时间:2017/3/9浏览:11590人浏览过

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》(海关总署令第43号),《海关总署关于<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><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>有关问题解释的公告》(公告〔201346号):


1)禁止进境物品:

①各种武器、仿真武器、弹药及爆炸物品;

②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;

③对中国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道德有害的印刷品、胶卷、照片、唱片、影片、录音带、录像带、激光视盘、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;

④各种烈性毒药;

⑤鸦片、吗啡、海洛因、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、精神药物;

⑥带有危险性病菌、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、植物及其产品;

⑦有碍人畜健康的、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、药品或其它物品。


2)禁止出境物品:

①列入禁止进境范围的所有物品;

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、印刷品、胶卷、照片、唱片、影片、录音带、录像带、激光视盘、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;

③珍贵文物及其它禁止出境的文体;

④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、植物(均含标本)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。


3)限制进境物品:

①无线电收发信机、通信保密机;

②烟、酒;

③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、植物(均含标本)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;

④国家货币;

⑤海关限制进境的其它物品。


4)限制出境物品:

①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;

②国家货币;

③外币及其有价证券;

④无线电收发机、通信保密机;

⑤贵重中药材;

⑥一般文物;

⑦海关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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